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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(2024年11月)

供稿:    责任编辑:管理员    时间:2025-01-08    阅读:

第一条 按学校要求和相关文件,为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规范仪器设备管理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外语语言训练中心、语言专业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。

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仪器设备是指归属外语语言训练中心,或归属语言专业实验室,且纳入学校仪器设备管理系统的仪器设备。

第四条 实验室设1名设备管理秘书,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
第五条其他管理人员负责名下所有的仪器设备的管理、维修、保养工作,确保仪器设备稳定运行。

第六条 原则上,实验室资产领用人应为实验室专职人员。

第七条 师生使用仪器设备时,应填写《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登记本》,并确保仪器设备合法、合规使用。日常上课时,登记本可由任课教师统一填写,学生可扫码登记个人信息。

第八条 实验室应定期组织人员,对仪器设备进行清点核查,确保所管理的仪器设备台账清楚,账实相符。

第九条 超过报废年限,且无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,可由对应资产领用人在设备管理系统内提交报度申请,按学校流程报废回收。

第十条 管理人员应做好新设备的验收和建账工作,并做好后续的维护工作。

第十一条 管理人员应了解和掌握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和使用情况,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