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为实现实验教学的科学化、规范化管理,提高实验教学质量,制定本办法。本办法适用于外语语言训练中心、语言专业实验室的实验教学管理。
第二条 原则上,所有使用实验室设备环境,在实验室授课的课程均为实验课程。
第三条 实验课程是学生熟练掌握外语技能的重要保障。实验教学以实验教师授课为主,学生自主学习为辅,实验教辅人员对实验课程提供条件保障。
第四条 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充分利用智慧实验教学条件,对学生进行外语技能的训练,全面提升学生的听、说、读、写、译能力。第五条 教学计划中,应对实验课程的设置、分配等进行全面、系统、科学的安排,以便实验课程正常进行。
第六条 实验课程应按计划授课,不可随意更改。如有特殊原因要求调课,应由实验教师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调课。
第七条 教师在每学期第一次课前,应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,讲解规章制度、安全事项,对学生进行爱护实验器材、仪器设备的素质教育。
第八条 教师可基于实验室内考勤系统,或以纸质点名的方式进行考勤。
第九条 进行口语训练、录音、评测等实验时,尽量要求学生独立思考完成。指导教师要加强巡回指导,帮助学生提高操作技能和专业技能。
第十条 实验课程结束时,教师应在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上签字,记录本次课程情况。师生按规定退出系统,整理实验桌台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