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人员的管理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仅适用于外语语言训练中心、语言专业实验室的管理。
第三条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,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管理第四条 副主任协助中心主任完成实验室的各项工作。
第五条 实验室工作主要包括实验教学、日常管理、仪器设备管理、信息化建设、教务及考务管理、开放共享、实验室建设及采
购等。第六条,实验教师负责实验教学、测评等工作。日常教学过程中,实验教师应该与实验教辅人员密切配合,共同完成实验教学任务。
第七条 实验教辅人员为实验教师提供技术支持、环境条件保障,以及实验课程的教学辅助工作。
第八条 由于实验课程运行的基本需求,实验技术人员实行坐班制。相关人员需按时到岗,不得无故缺席、迟到、早退。
第九条 实验教辅人员若因故不能按时到岗,则应向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表明事由并请假,完成相应流程。实验教师则应完成学院相关流程。
第十条实验室积极支持相关人员申报各类实验教学改革和科研项目,发表实验教改论文等。鼓励实验室人员基于立项、论文等形式,提高实验室整体教研水平。